我们生活在这个天地间就会经历过各种事情,有的人会比较幸运一点,有的人会比较不幸,但是不管是幸与不幸,这都是生活对我们的考验。就比如说拿人生大事来讲,有些人才刚刚的结婚,有些人可能生活了10多年,甚至是20多年,有些人可能会面临着离婚再婚的情况。但是不管哪一种情况,对于结婚和婚姻来说,都是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在我们生活当中,如果离婚二婚再婚的话,需要带哪些证件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介绍一下吧。
一、离婚二婚再婚要带什么证件
普法内容:
再婚需要准备的登记材料:
(一)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还要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还需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
(四)离婚者一定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也可以是法院提供的离婚判决书。
二、离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是可以补办的。补办离婚证所需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进行核对;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工作人员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婚姻登记的一些情况和注意事项了。大家在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和对象的情况都告知工作人员,这样工作人员才会根据你们两个人的情况,然后让你们携带不同的证件,然后按照正常的结婚登记流程登记结婚,而且这种情况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就会减少很多的麻烦,并且你们的婚姻也能得到法律的保护。